房產問答》購屋所簽的合約書攸關權益,不可不慎!

當遇到真心喜歡的房子,在欣喜之餘,不要忽略了重要的合約書。購屋就像談戀愛,感情總在相處之後才知道雙方問題在哪,就像房子買了,在真正入住後,才會發現缺點,所以購屋當下所簽妥的合約書,內容就很重要,買方一定要仔細確認清楚,才不會在爭取權益時,買賣雙方翻臉不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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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合約書有何用途呢?

合約書記載了買賣雙方所有的權利義務,雙方有任何爭議都是以合約書做為依歸,請買方要留意預售屋與中古屋的合約是有很大的差異。

Q2:預售屋合約的注意事項?哪些項目很重要?

預售屋的合約是建商與一般消費者之間的交易,屬於「定型化契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擁有七天的契約審閱期,也就是必須提供合約先行審閱,合約才為有效,若未提供審閱,消費者得主張合約無效。

此外,內政部有公布預售屋合約的範本與可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簽約前可以參考定型化契約範本與不得記載事項,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的範本與規定,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其中,在正本合約中的建材表、交屋時間、違約罰則等是最重要的部分,一定要詳細閱讀,才能確保能「如期如質」交屋。

Q3:中古屋合約的注意事項?

仲介的合約,由於賣方並非建商,僅為一般民眾,並不適用定型化契約的相關規定,也因此無法主張契約審閱、與範本相異等等權益,因此必須要注意就是付款時間、附贈設備、特約事項(或稱注意事項),付款時間或交屋,一定不要抓的太緊避免自己違約的風險,附贈設備最好要詳細明定,特約事項(或稱注意事項),通常都是每個案件需特別留意的特殊說明,一定要多次閱讀,確認無誤才能簽約。

(文: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