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帶頭當加薪引擎 採購範本明定「高於基本工資1.1倍」
為解決低薪難題,工程會主委陳金德24日表示,工程會近期將修正發布採購契約範本,明定廠商派駐至機關履行契約之人員、全職從事政府採購案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現制為3萬1,449元),而工程會帶頭加碼,新年起其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將由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
工程會表示,近期將修正發布採購契約範本,本次修正內容針對派駐人員、全職人員,明定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的1.1倍,以利落實加薪;並調高「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以鼓勵廠商自願調薪。
工程會表示,在採購契約範本明定機關招標時填載派駐人員薪資(報酬)及全職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之數額,及未填載或填載之數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時以最低工資1.1倍計,派駐人員薪資如按日及按時計酬者,也應高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乘以工作時數之1.1倍,以具體行動要求得標廠商落實加薪。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為鼓勵廠商自願調薪高於最低工資1.1倍,將同步修正CSR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員工薪資超過機關刊登招標公告日之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1.1倍,評選時即可獲得加分而增加得標機會,來鼓勵得標廠商自願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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