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人壽處分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14樓A區使用權資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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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富邦人壽公告處分「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筆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14樓A區
2.事實發生日:108/8/27~108/8/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退租租賃面積:257.26平方公尺(折合77.8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70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減少金額:NT$777,033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現址退租,處分使用權資產。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地自建)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5)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原租期:107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提前至108年9月30日到期退租)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價格參考依據:原租賃契約的每坪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現址提前退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核決權限依’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