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順利繼承房產又避房地合一稅?專家教這招「兩全其美」

【文/記者朱語蕎】

▲高齡者在規劃遺產繼承時要特別注意,以免未來需繳納重稅。(資料照)

在做遺產規劃時,該如何分配得宜得到子孫孝順,又能節稅,是一門大學問,資深地政士就提到,日前有名案例,利用「公同共有」方式繼承,之後再遇繼承問題時,就不需要擔心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有名媽媽在2016年往生,繼承人有爸爸和3個小孩,媽媽遺產中有1間房屋、現金和少數的股票。

在正常的情況下,可能由爸爸和3個小孩,將這1間房屋各自繼承取得4分之1;或是以協議分割的方式分配遺產。個案中的小孩為了體恤爸爸的感受,怕爸爸沒有安全感,他們以4人「公同共有」的方式,繼承登記這1間房屋,也就是讓爸爸也是其中的共有人,這個房屋要出賣或是處分,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行,或是依照土地法34條之1多數決的規定才能處分,讓爸爸更有安全感。

今年8月間爸爸也往生了,子女們將之前媽媽繼承而來的公同共有房屋,辦理繼承登記,這次,沒有了爸爸的感受羈絆,他們決定由2個兒子分配取得這間房屋,現金及股票則由女兒取得,協議分割遺產,圓滿落幕。

鄭文在說,若當初媽媽往生時將不動產登記登記給2個兒子,爸爸的不安全感可想而知,但如果為了爸爸的感受,直接將房屋登記給爸爸,今年從爸爸再辦理繼承給兒子,就會產生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未來兒子再出售該房屋時,取得成本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就不是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納稅金額大不相同。

因此,先以公同共有登記,爸爸往生後再辦理協議分割,如果產生部分房地合一稅,亦比全額房地合一稅省下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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