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陸整頓地方保護主義 禁變相擋外地商

【時報-台北電】大陸政府日前印發「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要求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擴大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各地區不得突破國家規定的紅線與底線,違規實施財政、稅費、價格、土地、資源環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香港信報報導,大陸發改委7日刊登「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全文指出,要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細化統一規範的涉產權強制措施規則,不得違法展開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設定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管理。

文件又指,各地區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限制或禁止本地經營主體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務,不得以定向補貼、地方推薦目錄等形式,強化對本地產品或特定產品保護,以及變相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蘇崇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