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業》商務部:原產台美馬正丁醇 續徵5年期反傾銷稅

【時報-台北電】香港信報訊,大陸商務部將從周日(12/29)開始,持續對原產美國、台灣、馬來西亞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執行期間5年,稅率6%~139.3%不等。

商務部最新公告指出,2023年12月22日,應大陸正丁醇產業申請,對原產美國、台灣、馬來西亞的進口正丁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經裁定認為傾銷有可能再發生,進一步損害大陸正丁醇產業利益。

正丁醇為重要有機化學原料,相關下游產品廣泛應用於塗料、黏膠劑、紡織助劑、塑化劑,也可製成界面活性劑、優良有機溶劑。(編輯:廖小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