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物品開放紀實
早年大陸貨是不能進口的,直到1988年8月國貿局首次召開大陸物品審查會,通過產業公會所提開放清單,才踏出開放的第一步,不過這一年也只開放90項而已,隨著業者提出的開放清單愈來愈多,迄1992年底累計已開放460項,清一色都是農工原料,尚無消費品。
隨後由於政府開放企業赴大陸投資,在陸製產品回銷台灣的需求提升下,1993年這一年就開放了609項,比過去五年開放總數還多,到1994年底已有1,668項的大陸物品可以進口了。雖然兩岸貿易逐漸正常化,但對大陸的開放比率仍僅18%,遠低於對美、歐的開放比率97%。
陸進口品項 差歐美一截
在兩岸產業分工,投資帶動貿易愈趨熱絡下,1996年7月我國對大陸物品的開放,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意思是列表者禁止輸入,其餘皆可進口,這個開放政策執行到年底,逾半數大陸物品皆在開放之列,而此時也是台灣入會談判(WTO)的關鍵時刻,依據最惠國待遇(MFN),美、日能進口的產品,日後不能再禁止大陸進口,必須一視同仁,除非我們入會之前援引排除條款來排除大陸適用最惠國待遇。
然而,當年為免入會案節外生枝,我們自然沒有排除大陸,2001年我入會案在杜哈部長會議通過後,次年我們依舊沒有給予大陸最惠國待遇,只是多開放了2,058項大陸物品,不過也由於這次開放,2002年底大陸物品可進口的比率升至75%,這個開放比率雖高,惟相較對美、歐97%的開放比率,仍差一大截。
WTO為促進自由貿易,會定期檢視會員的貿易體制,我國每四年要赴日內瓦接受各國審查,台灣禁止2,000多項大陸產品進口一直為各國所關切,各會員並非為大陸抱屈,而是為自家廠商在大陸生產的貨品無法賣到台灣而不滿,例如為了巧克力的開放,美、歐還折騰了許久,最後我們只同意「無填塞物的巧克力」可以進來,連巧克力都如此,其他可想而知。
陸提貿調 台未必站得住腳
自2002年以後,我們維持兩個月一次的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在業者提出清單後開會討論,有通過者,也有不通過者,如此到了2007年開放比率達到79.7%,仍逾2,000項未開放,當年官員表示:「接下來這2,200多項能否開放,就看政策決定了。」十多年過去,如今開放比率仍在79.99%,顯然政策未朝放寬方向前進。
幾天前,大陸終於對台灣提出貿易壁壘調查,查的就是這2,000多項何以遲至今日仍未放行,這不是新問題,而是2002年台灣入會以來未履行最惠國待遇的老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台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最惠國待遇已是普世價值,即令我們以兩岸關係特殊需要時間調整,但屈指一算也調整二十多年了,依舊限制2,000多項大陸產品來台,如此論理難以服人,這場官司真要打,台灣必敗無疑。
小檔案■1988年8月國貿局首次召開大陸物品進口審查會議,會中對業界建議清單依三原則准駁:(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國內產業無不良影響(三)有助產品外銷競爭力的提升。符合這三原則才能獲准成為開放項目。
小檔案■CCC code此一商品分類(每一貨品都有個編碼),由國際通用的HS code (6位碼)擴充成10位碼以便於關稅課徵、貿易管理,各國10位碼的內涵不盡相同,這也是此次關稅壁壘調查大陸說是2,455項,而我們說是2,460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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