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電廠5號機組通過環評 延至111年底除役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9年4月24日電)為了供電調度,台電擬將商轉45年的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延後除役,今天通過環評大會審查,原計今年中除役,將延到111年底,但須補充溫室氣體減量成果及事故後管理作為資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四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根據開發單位台灣電力公司的報告,台電考量未來電力系統備用容量恐不足,且為了因應高雄市環保局民國106年12月起削減興達發電廠秋冬季生煤許可量,考量大林電廠5號機組是既有燃氣機組,對環境衝擊相對較低,若持續運轉,對提供系統備用及備轉容量率有極大助益。
大林電廠位於高雄港區內,目前場內仍在運轉的兩座燃氣發電機分別是1974年商轉的5號機及1994年商轉的6號機。
台電規劃變更大林電廠5號機組除役時程,將原本規劃新建2號機商轉後(預定於108年6月30日取得電業執照),既有的3至5號機組再除役拆除;變更為興建新2號機取得電業執照前,既有3至4號機先行除役,既有5號機則預定在111年12月31日除役。
會中環評委員質疑,不久前六輕氣爆才發生,但是沒看到台電沒有針對發生事故後的管理進行說明與規劃,例如衝擊範圍有多大、是否要進行事前的風險管理等,堅持應做好準備。
台電說明,機組雖然老舊,但是每年大修會針對弱點分批汰換,很多設備,包含發電機、變壓器、燃燒設備的改善,報告中都有提到。有環評委員反問台電:「你的意思是風險是零嗎?」台電說,風險很小,此外,台電也允諾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減達10%。
最後環評大會決議,「修正通過」,但是要求開發單位必須補充2項資料,包含敘明溫室氣體減量成果的確認程序,以及事故發生後的後果管理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