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戶注意!個人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 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

過去常有個人透過未上市櫃買下大量不動產,再透過股權交易、轉賣整間公司,表面上是賣公司、實質上是出脫不動產獲利。如此一來,即可避開個人房地合一稅,同時還可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免徵優惠,等於把財產交易所得轉化為證券交易所得、有效降低稅負。

為防堵大戶利用未上市櫃投機炒房歪風,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額基本條例修正案,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自110年起再度列入基本稅負制範圍。

言下之意,若個人在110年出售未上市櫃或私募股票等賺取差價,必須在隔年5月申報綜所稅基本稅額,惟成立五年內高風險新創企業可排除適用

需特別注意,有限公司並非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出售轉讓有限公司出資額的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同無簽證發行股票),非屬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

個人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 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
個人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 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

還有哪些內容需要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呢?

個人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 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
個人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 要併入最低稅負課稅

既然知道了課稅的內容,那要怎麼計算?

綜合所得淨額+基本所得課稅項目-每人670萬扣除額*20%稅率=基本稅額

當一般所得稅額大於基本稅額,則依一般綜所稅繳納;若一般所得稅額小於基本稅額,另就兩者差額繳納稅最低稅負。

建議納稅義務人要審視自己的持股狀況,來計算稅負可能。

若是考慮到財產傳承,個人股東可以利用在不增加最低稅負的情形下,可以透過分年轉讓股份達到傳承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