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遏止主力開、收盤前下假單 證交所祭精進版管理措施
【時報-台北電】針對常有投資人意圖誤導個股價格,於股市交易開盤、收盤前下「假單」,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決定祭出精進管理措施。
自5日起,於開市及收市前二分鐘,出現異常大量委託後撤單,將把觀察期拉長至7周及假單總量採取「歸戶」,若未改善,將採取五個營業日預收款券。
證交所指出,為了持續改善委託人於開收市前異常大量委託後撤銷行為(即一般所稱的假單)暨精進管理措施,此次主要修改的內容有二點:
一、之前於民國106年7月10日起,已針對下假單進行管理措施,原為「1+3」周,此次調整為更嚴格的「1+7」周。
即於每周最後交易日下午,就當周每日委託人歸戶後的開市前及收市前二分鐘,對任一有價證券異常大量委託後撤銷,累積張數達「認定標準者」列為篩選對象,證交所會將名單交給券商通知投資人。
接下來會對篩選的投資人進行觀察,所謂的+3及+7,是指觀察期從原本的3周延長至7周,也就是說觀察時間延長,標準變嚴格了,若一直下假單,就一直對投資人採取五個營業日的預收款券,並採取滾動式管理。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說,開、收盤前二分鐘企圖透過大量委託再撤單,從原本的1+3周的規範,延長到1+7周,等於是要主力大戶不能下假單的時間,要從「忍」3周變成忍7周,即使未來觀察期限過了、名單銷掉了,隔周仍會重新起算。
二、為了避免投資人分散不同分公司或其他券商大量委託下假單,未來將會對投資人進行歸戶,將投資人在各不同券商開戶的帳戶都加計下假單的張數。
至於「大量」的認定標準,證交所表示,無法對外透露多少張數才是大量,但會視市場情況調整張數標準。
證交所並強調,上述精進管理措施不是「導致延後開盤或影響市場撮合」才符合條件,而是「只要有大量委託之後再撤單」,都是篩選的潛在對象。
大慶投顧總經理賴建承表示,特定上市櫃個股在開收盤前虛掛大量再撤銷,屢見不鮮,也使得資訊容易被操控誤導,尤其是中小型股價原本波動大,更易加大震盪,主管機關執行精進管理措施後,將可導正大量虛掛情形,讓資訊貼近真實,會更具參考性。(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呂淑美、林燦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