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融資業不動產放款 計入管制
【時報-台北電】融資公司恐成打炒房漏洞,立委指出融資公司用約2%的低利率向國銀貸款後,在底下成立投資公司,用12%~14%再融資給建商,進行融資套利,引起金管會關注。金管會13日發函給銀行公會,要求融資公司放款資金用途如屬於對不動產業的資金融通,要計入各銀行的不動產放款總量管制。
因銀行法72-2限制,國銀不動產放款額度吃緊,市場傳出部分中小型建商因向銀行借不到錢,轉向跟融資公司借。金管會13日發函給銀行公會強調四點,一、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授信,應辦理徵授信審核,了解客戶的營運模式、業務種類,評估資金用途及授信額度的合理性,並應定期追蹤資金實際用途與原申貸用途是否相符。
二、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授信,資金用途如果是融資租賃公司對不動產業的資金融通,銀行應了解融資租賃公司的相關風險控管機制,揭示在徵授信資料中,並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辦理資金融通時,應遵循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的條件、額度限制與其他控管措施。
三、各銀行有自行訂定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的限額項目,納入銀行整體不動產內部風險控管的放款總量管制,對於融資租賃公司放款資金用途,如果屬於對不動產業的資金融通,要計入各銀行自主的不動產放款總量管制中,且銀行不得因此提高總量限額。四、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其他授信,應要求融資公司切結或承諾,資金不得流用至不動產業相關資金融通,並約定如果發現違反時的處理方式。
金管會出手後,租賃業股價頻挫,中租控股、日盛台駿股價16日跌幅分別為3.8%、2.88%,以114元、25.3元收盤,雙雙來到今年股價最低價。
中租控股表示,一向遵循政府政策與台北市租賃公會的自律公約,自2022年即明文比照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規定,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實際用途皆依照且符合原申貸需求。中租控股近三年承作不動產相關融資占比,約占國內總資產4%~6%,近一年沒有較高。
金管會指出,擬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指定為金融服務業,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並已委外研究定融資公司專法。(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戴瑞瑤、黃惠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