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興航解散,上市公司首例
【時報-各報要聞】成立65年、面臨經營難關的復興航空 (6702) ,昨(22)日由董事長林明昇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公司解散,創下台灣上市公司首例。林明昇表示,「解散公司是一個痛苦的決定,我們一直試圖找國內外專業機構、合作夥伴、甚至新的經營團隊,來協助復興,非常遺憾最終沒能實現。」
赴此時還能支付資遣費...
興航昨上午召開臨時董事會決定利用公司資產大於負債的時機點解散公司,目前公司每股淨值有7.2元,約50億台幣,將成立信託基金,對乘客購買的機票全額退費,員工按勞基法支付資遣費,空難賠償也會由保險公司完成。林明昇強調:「成立65年的復興航空,在離開台灣民航界前,我們仍將盡全力負起最後責任。」
為何不考慮進行公司重整?
至於為何沒考慮進行公司重整,林明昇指出,一旦宣布重整,債權人就會採取扣押飛機等行動,讓事情變得無法控制。而周一之所以無預警停航,主要是飛安考量,因臨董會可能有重大決議,也需要發布重大訊息,不希望對飛行組員有心理影響與壓力,才會決定停飛。
每天一開門就虧1,000萬
他透露,公司去年雖然帳面上是虧11億多,實際上本業是虧20億,主要是靠出售復興空廚等資產美化帳面,公司今年前三季已經虧損22.17億元,到10月底虧損已經擴大到27億元,平均每個月虧損2到3億元,每天一開門就要虧掉1,000萬元。
林明昇表示,歷經兩次空難事故,儘管全體同仁已盡最大努力,公司亦採取多項革新措施,業績始終未能回復先前水準;加以航空業區域景氣不振,財務狀況持續惡化,且後勢未見樂觀,董事會歷經長考與多番討論,決議解散復興航空。
針對興航本月29日有7,500萬美元的5年期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將面臨可提前贖回的壓力,是否因無力償才決定解散公司,林明昇強調公司並沒有財務困難,也不是湊不出錢,而是考量要在還有能力解決退票與資遣費時讓公司解散,至於公司債的問題,就交給清算人去處理。
不過,興航執行長劉東明昨日下午1點在證交所政大訊息說明會上表示,11月29日即可提早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由於公司面臨解散使資金不足,很遺憾將無力償還,在場發送的新聞稿也表明無力償還。
明年元月11日開股東臨會
復興航空預計明年元月1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解散公司案,針對已購票旅客,興航將提供無條件全額退費。所有員工將比照勞基法條件進行資遣。針對旅客退費與員工資遣之費用,皆已透過專戶信託方式,確保後續執行無虞。
民航局指出,復興航空針對旅客與員工,各提撥6億元信託基金,另公司現金也還有10多億,財務上並無問題。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張佩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