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三歲女童全身瘀傷 家長控訴:無照保母夫妻一絲道歉都沒有

台中3歲女童全身瘀傷,父親怒告無照保母夫妻傷害罪,警方依法究辦,社會局依法開罰至少6萬(圖:取自女童父親臉書)
台中3歲女童全身瘀傷,父親怒告無照保母夫妻傷害罪,警方依法究辦,社會局依法開罰至少6萬(圖:取自女童父親臉書)

台中太平區傳出虐童案,一名家長在臉書社團控訴,3月起,將3歲女兒,交由太平曾姓保母24小時收托,白天協助送幼兒園,晚上住保母家。不料,收托不到2周,孩子身上出現大量瘀青,頭手腳被打到紅腫,幼兒園老師發現不對勁,通知家長並送醫,警局受理後,依傷害罪偵辦,社會局調查,保母無照收托,至少開罰6萬元。

這名3歲女童家人在臉書控訴曾姓惡保母,不滿女兒在樓梯玩,動手打女兒。女童家人也臉書上貼出驗傷單,當中醫師載明女童四肢挫傷,連胸腔、骨盆也都有挫傷,幾乎打到體無完膚。女童家人寫道,報警後,在警局裡警察詢問曾女是否打小孩?曾女卻供稱,女童頑皮玩耍,保母與丈夫一同管教,家長怒指至今保母夫妻連一絲道歉都沒有。

對此,警局表示,這名3歲女童父母因工作緣故,今年3月份送托曾姓保母24小時全日照顧,父母平時有空檔就會前往關心女童生活起居,本月13日女童由保母送至附幼兒園時,園方老師發現女童頭部及手腳多處瘀傷,立即通知送醫檢查。院方檢查後通知警方處理,女童父母也對保母提出告訴。警方指出,啟動調查後,已經依據刑法傷害罪,及兒少法,移送偵辦。

社會局表示,女童現由親屬接回照顧,女童父親已提出傷害告訴。曾姓夫妻坦承對孩童施暴,涉及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且曾女沒有向社會局登記,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違法收托,社會局將依兒少權法,至少開罰6萬元,兒虐零容忍,市府絕不寬貸。(寇世菁報導)

(兒虐家暴事件請通報保護專線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