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尾牙摸彩獎金或獎品 扣繳義務人別忘應負扣繳義務
時值農曆歲末年終之際,各行各業年終尾牙活動也陸續展開,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對員工於尾牙活動中所取得的摸彩獎金或獎品,別忘了應負的扣繳義務!
依據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機會中獎所得時需負的扣繳義務分別如下:一、所得人為居住者,按給付全額扣取10%,並於次月十日前向國庫繳納,但每次中獎獎金或獎品應扣繳稅額在新臺幣二千元以下者,免予扣繳;對同一所得人全年給付額不超過一千元者,得免填報免扣繳憑單;二、所得人為非居住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於代扣之日起十日內向國庫繳納。
該局表示,一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自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始,因一一一年一月卅一日適逢農曆春節假期,所以申報截止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即二月七日,至非居住者所得部分,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十日內辦理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該局指出,憑單申報可透過網路、人工及媒體方式辦理申報,而使用網路申報不受時間及地點之限制,二十四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也能上傳申報,便捷省時有效率,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安裝,即可進行憑單申報作業,請多加利用並儘早辦理申報。
該局提醒,申報期間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可透過網路辦理更正申報,但要注意每次更正申報會將前次申報資料覆蓋,所以更正申報時必須重新上傳「完整」正確的資料,以免造成缺漏,取得申報成功訊息後,才算完成更正程序;如有憑單申報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八○○○○○三二一洽詢,如有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撥打○八○九○八五一八八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務人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