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自治法訂不訂? 行政院:分流立法可落實原民自治
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時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稱「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放自治法送請立法院審議」,雖然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但行政院在本屆仍未提出對應版本,行政院官員表示,為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利,已逐步透過分流立法方式,推動實質民族自治相關法制。
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原民會就「有關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進度」專題報告;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處長蘇永富表示,原住民族自治區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及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件已五進五出立法院,但均未能完成審議而屆期不續審,過去政府以一部法律解決所有原住民族自治議題未竟全功,為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利,已逐步透過分流立法方式,推動實質民族自治相關法制。
蘇永富舉例,如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原住民族教育法則建構族本位教育機制;目前也就原住民族土地部分,也完成山坡地保育條例修正條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目前也把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送至立法院審查中,也擬在27日審查「原住族健康法」草案。
立委孔文吉報告其所提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表示,原住民族自治法相關草案已送過5次在立法院,但最後往往卡在黨團協商,「原住民自治是各國潮流」,民族自決權是核心價值,依其所提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規定自治居民的權利義務、自治事項、財政收支等都有相關規範。
「有其他法律要分流立法嗎?」,立法委員鄭天財說,目前立法院包括國民黨、民進黨等各原住民族立委分別提出4版本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原民會以難有共識為由不願把原住民族自治法送進立法院審議,他舉例,當時山胞正名為原住民社會各界也沒有共識。他呼籲,蔡英文是唯一宣誓會把原住民族自治法送進立法院的總統,呼籲原民會應拿出勇氣、魄力,勇對做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