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疑雲遭罰120萬 台灣大哥大喊冤強調受害者
台灣大哥大遭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開罰120萬元,因被認定門市人員未審查雙證件,台灣大哥大表示,經銷商店長與申訴人是朋友,背後可能具有極高複雜因素,會提起法律訴訟,針對該名店長求償。
台灣大哥大說明,針對經銷商冒用他人身分申辦3G、4G門號,此事件發生於2014年,該名經銷商店長知法犯法,冒用他人身分申辦門號,自己也是受害者,將對這名店長提出法律訴訟並求償。
台灣大哥大解釋,經查冒用者為經銷商店長,與申訴人為朋友關係,且申辦三組門號,都是自他家電信業者門號可攜移入,並有前一家電信業者帳單紀錄。
台灣大哥大補充,門號移入後有長達數個月正常繳費紀錄,且申訴人在主張冒用申辦數個月前,有親到台灣大哥大門市申請其中一門號退租,另外一組門號也是申辦退租又復裝。
台灣大哥大強調,該事件背後有極高的複雜性,絕不縱容任何人刻意利用模糊空間獲取個人私利,將全力透過司法途徑以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