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加保沒?斜槓族別與「加倍的退休金」擦身而過


【Money錢 師慧君】低薪時代,下班後兼職打工,賺取第二份收入的「斜槓上班族」越來越多,然而大部分勞工並不了解兼職工作到底該有哪些保障,甚至受到雇主的誤導,平白損失應有的權益。

小葳在貿易公司擔任秘書,月薪2萬8千元,為了增加收入,又去美甲店兼職,每個月可以多賺1萬多元。

某天她在新聞裡看到外送員出車禍,卻因為沒有加保勞保,無法申請職災給付,趕緊詢問美甲店老闆是否能幫自己加保勞保,得到的回應卻是:「你不是正職員工,不能在我這裡加保。」小葳對老闆的說法雖然半信半疑,但卻不敢再問。

大家都知道,從事正職工作必須加保勞健保,難道

兼職工作真的不用投保嗎?

受雇者達5人以上 即為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納保組簡任視察江麗君表示,不論勞工從事的是正職或兼職、不論有幾份工作,只要受雇於「員工達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都必須參加勞工保險,換句話說,雇用5名以上員工,就會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有義務幫員工加保勞保。

江麗君解釋,所謂的5名以上員工,包含正職、兼職員工、工讀生、短期臨時工,但不包含雇主。舉例來說,到建築工地打零工,即使只工作1天,仍然要依法投保勞保。但員工不滿5人時,雇主可以自願選擇要不要幫員工加保。

江麗君也提醒,員工「到職第一天」就應該立刻加保,很多公司行號會忽略這項規定而延遲申報,甚至在員工試用期過後才予以加保,嚴重影響勞工權益。

另外,「就業保險」也是受雇者的強制保險之一,而且即使公司只雇用1名員工,仍然必須投保,但勞工有2份以上工作時,可以選擇在其中一個單位加保就好。

至於健保,只須投保一次即可。健保署承保組行政科代理科長游千慧表示,重複投保健保並不會帶來額外效益,只是增加保費負擔而已,因此民眾只須按照適當身分,選擇一個單位投保就好。

若有2份以上工作,應以「主要工作」(工時最長)的受雇公司為投保單位,其餘兼職單位不須再投保;若每項工作的工時都差不多,則以薪資最高的工作為主要工作。

多保勞保「退休金會增加」,給付也加倍!攸關權益和退休老本,一定要繼續看下一頁


兼職加保好處多 退休金、給付都加倍

多保勞保有什麼好處呢?首先是「退休金會增加」。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專門委員王昭卿指出,勞工不論受雇於幾家公司,每家公司的雇主都要按規定替勞工提撥退休金,就算公司只雇用1名員工也一樣。

其次,「生育給付」和「普通傷病給付」的金額也會增加。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專門委員陳連才指出,當勞工生產,或是因疾病、意外而住院,而要請領給付時,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可將正職與兼職的收入合併計算,但兩份工作都必須連續加保超過30天,且加總後的月投保薪資不能超過最高級距的45,800元。

舉例來說,假設小葳正職的月投保薪資為28,800元,兼職3個月、月投保薪資為15,840元,她的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就是:[28,800×3+(28,800+15,840)×3]÷6=36,720元。再假設小葳兼職的月投保薪資為17,880元,正職加兼職的月投保薪資為28,800+17,880=46,680元,已超過最高級距的45,800元,因此僅能以45,800元計算,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就是:(28,800×3+45,800×3)÷6=37,300元。

另外,包括失能給付、老年給付的月投保薪資,也都可以採正職、兼職合併計算。不過陳連才提醒,如果是在職業工會或漁會重複投保勞保,或是雇主本身自願加保勞保,因為都不屬於受雇者身分,其月投保薪資在申請給付時不能加計,僅能以「最高」的月投保薪資計算。

至於職災傷病或職災失能給付,因為有責任歸屬問題,同樣只能擇高請領。要提醒的是,如果為了省錢沒有在兼職公司加保勞保,萬一工作時發生事故,可能無法獲得職災給付。

再回到案例,若小葳工作的美甲店有5名以上員工,但老闆卻拒絕幫她加保勞保,已屬違法,小葳可向勞保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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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引自:斜槓族注意!兼職沒加保勞健保,可能與「加倍的退休金」擦身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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