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駿熠電總經理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日 期:2021年01月22日

公司名稱:駿熠電 (3642)

主 旨:駿熠電總經理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

發言人:洪春木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總經理衛純菁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2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等法院對衛純菁女士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進行二審

判決。

6.處理過程: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判決衛純菁女士無罪。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為總經理個人案件,對於本公司財務

業務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