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零壹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

日 期:2024年07月30日

公司名稱:零壹 (3029)

主 旨:零壹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

發言人:黃素娥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

之規定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洽定之應募

人為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二)應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資訊:

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應募人之前十大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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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受託保管國泰台灣高股息傘型證

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ESG永續高股

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7.47% 無

(2)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4.75% 無

(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

台灣高股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4.74% 無

(4)黃偉祥 2.47% 無

(5)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統一台灣

高息動能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2.11% 無

(6)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7% 無

(7)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 無

(8)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1.68% 無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59% 無

(10)香港商敬星國際有限公司 1.33%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2,000,000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

依本公司於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不

超過 20,000,000 股,私募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並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本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並依公司

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全權處理之。本次

預計發行額度為12,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以113年7月30日為私募定價日,依據股東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以(1)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1)擇定採1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103.00元,與(2)定價日前

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均價100.84元,取兩者較高者103.00元為

參考價格。經綜合考量,訂定9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未低於參

考價格之八成,符合股東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

股之一段時間收盤均價為參考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

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擴大投資結盟

夥伴。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

等因素,以利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

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

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7/30

11.參考價格:103.0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9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07月31日至113年08月06日,私募增資

發行普通股基準日為113年08月O7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磋商,簽署及交付一

切有關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

次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所需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如因法令或主管

機關要求或其他情事而有變動之必要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