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鄉林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3年11月08日

公司名稱:鄉林 (5531)

主 旨:鄉林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洪勝義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座落於台中市臺灣大道二段四○八號麻園頭段地號0015-0071、0015-0040、0015-0008、

0015-0021、0015-0031、0015-0106,建號08345-000、08346-000,地下室、一、二、

三層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11/8~112/1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面積:共一五一七點五七平方公尺,折合459.06坪

每單位價格:平均每坪租金新台幣8,399元/年

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19,278,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6,787,914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京廷投資有限公司:關係人

和邑投資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址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賴正鎰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董事長且為京廷投資有

限公司及和邑投資有限公司之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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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04年10月,新台幣112,00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取得日期及金額:104年10月,新台幣112,000,000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京廷投資有限公司及和邑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每年支付租金總額為新台幣3,855,600元

分別為京廷投資有限公司及和邑投資有限公司各新台幣1,927,800元

租賃期間:113/1/1-117/12/31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的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 年11 月8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 年11 月8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