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113/09/05重大訊息)弘憶股董事會決議出租資產予關係人案
日 期:2024年10月22日
公司名稱:弘憶股 (3312)
主 旨:(補充113/09/05重大訊息)弘憶股董事會決議出租資產予關係人案
發言人:林哲仁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GPU伺服器
2.事實發生日:113/10/22~113/10/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單位數量:179台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GMI Computing International Ltd.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此出租案符合本公司拓展業務版圖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52台
月度服務費:每月 390,037.50美元(不含相關稅費),
開立發票日期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年服務費總額:23,402,250.00美元(共分60期支付,不含相關稅費)
(2)127台月度服務費:
每月1,105,674.50美元(不含相關稅費),
開立發票日期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年服務費總額:66,340,470.00美元(共分60期支付,不含相關稅費)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及採購時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相關事宜經113年9月5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於113年10月2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總經理全權處理。(本次補充)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本次補充)
52台
(1)華淵鑑價(股)有限公司:雲端服務協議現金流量公允價值NT$25,200仟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內部報酬率12.06%
127台
(1)華淵鑑價(股)有限公司:雲端服務協議現金流量公允價值NT$34,200仟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內部報酬率12.83%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本次補充)
華淵鑑價(股)有限公司:陳淑珍、江岱育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擴展業務版圖,採取多角化經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本公司113年9月5日及113年10月22月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決議後,提請113年第一次臨東臨時會討論之。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9月5日、113年10月22月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