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菱光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

公司名稱:菱光 (8249)

主 旨:菱光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其昶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3/08/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業經民國113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8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139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作業計畫書。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本次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49,05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490,550,00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4,905,500股,減少資本

新台幣149,055,000元,減資比率為10%。

4.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每股退還股款現金新台幣1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134,149,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1,341,495,000元。

6.本次減資係依目前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149,055,000股為計算基準,每仟股減少

100股(即每仟股換發9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

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最後過戶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集中交易市場最後

交易日之收盤價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7.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3年10月08日。

2.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民國113年10月09日至民國113年10月18

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3年10月13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10月

13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期提前至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10月13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10月14日至民國113年10月18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3年10月18日。

6.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期(即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13年10月21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13年10月21日。

8.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3.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四、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

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10/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3/10/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34,149,5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