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群益證向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07月29日

公司名稱:群益證 (6005)

主 旨:群益證向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周賢陽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56號15樓之5

2.事實發生日:113/7/29~113/7/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68.87坪(含公設)

每月租金:

113年12月1日起114年8月31日止:新台幣421,162元(未稅)

114年9月1日起117年8月31日止:新台幣435,178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18,390,37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經尋覓總公司所在辦公大樓可承租單位後,評估關係人

所持有之場地具備合適條件

前次移轉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113年9月1日點交租賃物予本公司進行裝潢。

(2)租賃期間:113年12月1日至117年8月31日。

(3)每一租賃年度有一個月為本公司之房屋年度整修期,免付租金。

(4)每一個月給付租金,租金之營業稅外加,由本公司負擔。

(5)保證金3個月租金(新台幣1,263,486元),如遇租金調漲補足保證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

交易案例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7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