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群益證向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07月29日
公司名稱:群益證 (6005)
主 旨:群益證向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周賢陽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56號15樓之5
2.事實發生日:113/7/29~113/7/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68.87坪(含公設)
每月租金:
113年12月1日起114年8月31日止:新台幣421,162元(未稅)
114年9月1日起117年8月31日止:新台幣435,178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18,390,37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全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經尋覓總公司所在辦公大樓可承租單位後,評估關係人
所持有之場地具備合適條件
前次移轉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113年9月1日點交租賃物予本公司進行裝潢。
(2)租賃期間:113年12月1日至117年8月31日。
(3)每一租賃年度有一個月為本公司之房屋年度整修期,免付租金。
(4)每一個月給付租金,租金之營業稅外加,由本公司負擔。
(5)保證金3個月租金(新台幣1,263,486元),如遇租金調漲補足保證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
交易案例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7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