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百和配合集團投資架構重組,董事會決議宏興公司將其持有越南百宏公司100%的股權出售予香港百期公司

日 期:2022年06月30日

公司名稱:百和 (9938)

主 旨:配合集團投資架構重組,百和董事會決議宏興公司將其持有越南百宏公司100%的股權出售予香港百期公司

發言人:葉桂珠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宏興有限公司持有越南百宏責任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出售予

香港百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1/6/30~111/6/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33,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皆為本集團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集團投資架構重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並以現金支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買賣雙方議定

價格參考依據:參考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麗俐會計師所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

及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湘寧會計師就價格合理性出具獨立專家意見

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130,000仟股權

2.金額:美金133,000仟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之比例:25.39%

2.占歸屬於台灣百和公司權益之比例:37.76%

3.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987,599仟元

(取得資產之子公司香港百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無營運資金不足情事)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投資架構重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6月3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6月30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胡湘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5938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長期銀行借款等支應

28.其他敘明事項:

宏興有限公司依越南投資法令規定需繳交所得稅(資本利得稅)暫估約

越南盾20,392,000千元(約美金883千元)。(本公司依持股比率帳列權

益科目減項,惟實際繳稅金額依當地稅局核定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