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贈女公寓想省土增稅 專家教「這招」現省25萬
【文/記者朱語蕎】
▲父母生前將房屋給子女的方式有買賣、贈與或是信託等,如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是節稅關鍵。(資料照)
父母生前將房屋給子女的方式有買賣、贈與或是信託等,其中土地增值稅是一筆很高的負擔,因為每年1月1日的土地公告現值都會調整,土地持有越久,漲價總數額越高,應納土地增值稅越高,如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成為節稅撇步。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日前有名個案,媽媽育有一男一女,近期媽媽要將名下的唯一一間公寓登記給女兒,但是媽媽的條件是房屋登記的所有費用,一切由女兒自付,女兒一則以喜,一則以憂,不知該如何辦理?
經過概算,媽媽房屋的持有期間超過20年,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約45萬元,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約需要20萬元,兩者有25萬元的差額,該如何爭取這個優惠?唯一的途徑就是辦理買賣移轉登記。
鄭文在說,客戶認為為什麼贈與不能主張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定要辦理買賣才可以?因為依照《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所以贈與不能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能以一般稅率核課。
至於,如何辦理買賣呢?鄭文在建議,女兒先付錢給媽媽,媽媽再將房屋所有權登記給女兒。經查,該房屋及土地的公告現值約300萬元,只要買賣價格大於300萬元,就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
經過母女協商,雙方以買賣價格500萬元達成協議,媽媽將今天度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無償免除債務;女兒配合銀行貸款核准256萬元給付媽媽,買賣合約書正式成立。
女兒是銀行的小白,但是有固定薪資所得,夫妻年收入百餘萬元,繳納銀行貸款無虞。但是,女兒還是不放心,希望儘早清償房屋貸款,畢竟無債一身輕。
鄭文在建議,該案件預計2004年12月底結案,2025年1月份又有新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可以贈與,只要對媽媽溫柔對待,噓寒問暖,媽媽2025年1月2日可以再無償贈與244萬元給女兒,屆時,女兒再將該受贈取得的244萬元清償銀行貸款,2025年1月3日房貸餘額僅剩12萬元(256萬元-244萬元=12萬元),剩下這筆12萬元房貸,由女兒自有資金清償,而且銀行房屋貸款256萬元只繳納了3天房貸利息,馬上就可以無債一身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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