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環拓科技通過向關係人承租倉庫及部分用地

日 期:2024年06月27日

公司名稱:環拓科技 (7507)

主 旨:環拓科技通過向關係人承租倉庫及部分用地

發言人:林煥騰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屏東縣枋寮鄉永翔路2-12號,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廠房的部分倉庫(100平方公尺)及部分用地(400平方公尺)

2.事實發生日:113/6/27~113/6/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面積約為500平方公尺,折合為151.25坪。

2.倉庫租賃及部分用地金額:220元/坪,33,275元/月(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揚泰工廠緊鄰環拓廠區,

在倉儲調度易管理和降低運輸成本。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倉庫自行興建,用地為環拓。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本公司與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2020年8月18日。

移轉金額:4,281,638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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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於2020年8月18日取得完成部分用地面積400平方公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租金新台幣33,275元(未稅)。

期間:擬自簽約日起二年。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

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

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2.如甲乙任一方違反本合約之規定或未能履行時,經未違約之一方書面催告後,

違約方於30日內仍未改善時,未違約之一方得解除或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

如受損害,並得請求直接損害賠償。

3.如甲乙任一方發生聲請或聲請破產、解散、重整、

停止營業或無法提供服務超過60天時,他方得立即以書面通知解除或終止本合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比議價。

參考租賃區域周邊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租用倉庫及部分用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6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6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781,112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