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樂事綠能110年現金增資之募集資金用途部份計畫變更。

日 期:2023年08月08日

公司名稱:樂事綠能 (1529)

主 旨:樂事綠能110年現金增資之募集資金用途部份計畫變更。

發言人:陳介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8/0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6/23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109年取得台南市水利局「廣山滯洪池等周邊環境(陸域及水域)

太陽能發電系統計畫」標案,因有地方民意反對之情事,雙方同意解約(

已取回履約保證金),應替代計畫(子公司建置太陽能電廠)資金之需暨

資金運用效益考量。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資金計畫:投資本公司自建太陽能電廠:504,000仟元

變更後資金計畫:償還銀行借款50,000仟元

(修正完成日期112年第3季,原為112年第4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100,000仟元(110年第4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70,000仟元(111年第2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140,000仟元(111年第3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144,000仟元(112年第3季)

6.預計執行進度:112年第3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2年第3季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含本次變更後,子公司森欣能源共可取得太陽能發電建置容量29.27MW

(多於原計畫22.6MW)。

償還銀行借款部份,可節省利息費用,改善財務結構。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變更後,取得太陽能發電之建置容量29.27MW較原計畫22.6MW多,投報較佳。

償還銀行借款,可減省利息費用,改善財務結構。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股東權益具正向效益。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森欣建置電廠,可為樂事集團強化財務結構、節省利息,

擴充營運規模及增加股東權益報酬的效益,轉投資森欣建置電廠與原計畫投資

太陽能電廠相較,本質上透過建置太陽能電廠賺取售電收入之最終目的並無改變,

因考量太陽能電廠動工時間及資金調度因素,故將募集資金做更有效的運用,

整體變更計畫應屬合理,且經核算募集資金總額,符合變更計畫後之資金需求及時程,

其資金運用計畫及預定運用進度應屬合理。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提報下次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