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

日 期:2024年07月11日

公司名稱:星宇航空 (2646)

主 旨: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

發言人:聶國維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11

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因本公司涉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第1項之

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及第42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整。

3.處理過程:將於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惟因本案申訴內容為未獲面試邀請,

而公司面試選才主要參考履歷內容綜合評估,非以年齡作為判斷,故將針對裁處內容

同步提請訴願審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3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對於各項職缺招募一向秉持公平原則,給予各應試

者相同機會,後續將視行政救濟之結果為相對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