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森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7月04日
公司名稱:東森 (2614)
主 旨:東森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鄭應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4
2.減資基準日:111/07/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1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
之相關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528,950,395股,
每股面額為10元(新台幣,以下同),共計5,289,503,95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528,950,4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2,895,040股,
用以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每股盈餘;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10%。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476,055,355股,每股面額10元,
減資後換發金額4,760,553,550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
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換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
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8月10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1年8月11日起至111年8月19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14日(因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1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請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掛號郵寄者以111年8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8月15日起至111年8月19日止。
(五)減資換股基準日:111年8月19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11年8月22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11年8月24日。
(八)本次換發之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三)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及
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
七、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
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
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八、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11年8月24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九、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
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
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十、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8/19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8/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19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1/08/22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76,055,355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111年6月30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293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
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