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揚董事等3人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日 期:2024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明揚 (8420)

主 旨:明揚董事等3人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發言人:周益男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心)

(2)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10/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等3人,於今日接獲投保中心依證券

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規定,

為本公司向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之代表訴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庭 案號: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訴訟標的

金額合計為新台幣1,321,670,000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法處理,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