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旭源嘉義分公司接獲補繳空氣汙染防制費事宜

日 期:2023年01月10日

公司名稱:旭源 (8421)

主 旨:旭源嘉義分公司接獲補繳空氣汙染防制費事宜

發言人:楊素鍰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01月10日接獲嘉義縣政府函文,有關空氣污染防制費補繳案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7條,重新核算本公司空

氣污染防制費,應補繳金額新台幣3,080萬6,112元。

3.處理過程:因本公司嘉義廠內部人員對法規所使用之相關參數在認知上有所落差,致

使結算結果發生差異,故嘉義縣政府重新計算應繳之空汙費,核定應補繳金額為新台

幣3,080萬6,112元。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補繳金額新台幣3,080萬6,112元,將一次性認列於111年第四季

財報。本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補繳金額不會對公司正常營運活動造成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有關內部人員申報差異已改善完成,未來將持續落實內部管理及作業程序,避免相

關差異發生。

(2)本公司新建置蓄熱燃燒式空氣污染防制處理設備已完成並運轉中,未來將持續加強

定期之維護、保養以維持防制設備最佳的去除效率,落實環保政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