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撼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日 期:2024年03月14日

公司名稱:撼訊 (6150)

主 旨:撼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發言人:周忠信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本次私募

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並以對

本公司長期發展及競爭力與既有股東權益,能產生效益者為優先。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

宜,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發行股數不超過5,000仟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總額度在不超過5,000仟股額度內,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將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第一次以5,000仟股為上限,第二次為在

5,000仟股之剩餘額度內為上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

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前述訂價

依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預計各次皆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之籌資時效性及可行

性,以及私募股票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並強化與策略合作伙

伴間更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本次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原則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

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先取具

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再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

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私募股數、實際私募價格、應募人之選擇、

基準日、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用途及進度、預計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等,暨

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

,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