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采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事宜
日 期:2022年06月24日
公司名稱:富采 (3714)
主 旨:富采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事宜
發言人:張博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6/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應募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
係以對本公司營運或產業發展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目前洽定之應募人如下:
(1)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董事,亦為策略性投資人,
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111年3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02466號函同意。
(2)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係策略性投資人,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於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於普通股不超過70,000仟股額度內,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一次性辦理完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通過之定價原則,以111年6月24日為定價日,
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註)為49.45元、50.38元、50.51元與
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註)為57.57元,依規定以均價較高者-
即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擇為參考價格57.57元,
將私募價格訂為參考價格之90%,即51.82元。
註:本公司配發現金股息每股新台幣2元,除息交易日及除息基準日分別為
111年6月16日及111年6月22日,上述均價係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息後之股價計算之。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股之一段
時間收盤均價為參考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興建/建置Micro LED專用6吋晶圓廠
(含購買磊晶製程及晶粒製程相關設備等資本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普通股具備資金募集迅速簡便之優勢,且私募普通股三年內不可轉讓之規定,
將更可確保本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以及技術專利的保密性。
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俾增加資金來源之彈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6/24
11.參考價格:57.5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51.8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款繳納期間:111年6月24日~111年7月8日
(2)增資基準日:111年7月8日,如需異動授權董事長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