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采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事宜

日 期:2022年06月24日

公司名稱:富采 (3714)

主 旨:富采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定價事宜

發言人:張博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6/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應募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

係以對本公司營運或產業發展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目前洽定之應募人如下:

(1)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董事,亦為策略性投資人,

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111年3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02466號函同意。

(2)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係策略性投資人,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於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於普通股不超過70,000仟股額度內,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一次性辦理完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通過之定價原則,以111年6月24日為定價日,

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註)為49.45元、50.38元、50.51元與

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註)為57.57元,依規定以均價較高者-

即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均價擇為參考價格57.57元,

將私募價格訂為參考價格之90%,即51.82元。

註:本公司配發現金股息每股新台幣2元,除息交易日及除息基準日分別為

111年6月16日及111年6月22日,上述均價係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息後之股價計算之。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股之一段

時間收盤均價為參考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興建/建置Micro LED專用6吋晶圓廠

(含購買磊晶製程及晶粒製程相關設備等資本支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普通股具備資金募集迅速簡便之優勢,且私募普通股三年內不可轉讓之規定,

將更可確保本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以及技術專利的保密性。

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俾增加資金來源之彈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6/24

11.參考價格:57.5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51.8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款繳納期間:111年6月24日~111年7月8日

(2)增資基準日:111年7月8日,如需異動授權董事長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