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采取得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股權

日 期:2023年08月03日

公司名稱:富采 (3714)

主 旨:取得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股權

發言人:張博儀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8/3至民國112/8/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以現金方式直接取得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晶微)之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利晶微辦理現金增資前之33.63%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306,962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利晶微電子技術(江蘇)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辦理現金增資前為人民幣3億元(現金增資辨理中,增資後為人民幣4億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LED封裝、模組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234,515,505.82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82,896,295.01)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富采初次取得利晶微股權,故截至目前為止,實際投資金額為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交易相對人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元豐新)為母子公司關係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因應富采集團間策略佈局需求,將元豐新名下之利晶微全數股權,

轉由母公司富采持有。

(2)前次移轉等相關資訊: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元豐新

(1)取得資訊期間:109/05~111/08

價格:CNY 1元取得CNY 1元之資本額(現金增資)

交易當時與富采之關係:母子公司

(2)處分資訊

期間:112/01

價格:CNY 1元處分CNY 1元之資本額(轉讓與利晶微股東)

交易當時與富采之關係:母子公司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富采及元豐新皆需經過投審會核准後,始得交割款項,

交割日由雙方約定,並於交割日前付款。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公告係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參考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

意見書及集團內部組織重組原則通過辦理。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集團策略性發展及長期佈局,進行組織架構之資產重組調整。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8月3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8月3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306,96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07%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0.56%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5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0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富采個體0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上立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施仁益會計師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金管證字第6524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利晶微辦理現金增資人民幣1億元後,富采集團對利晶微之持股比例不變,

仍維持43.33%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