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碩科技與飛利浦專利侵權訴訟 國碩科技上訴成功

日 期:2018年09月27日

公司名稱:國碩科技 (2406)

主 旨:就國碩科技與飛利浦公司間之專利侵權訴訟,國碩科技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乙案,最高法院已作成106年台上字第2467號民事判決主文將原判決廢棄,國碩科技上訴成功。

發言人:陳繼明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案上訴人國碩科技工業股份公司(「本公司」)

被上訴人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飛利浦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2467號

4.事實發生日:107/09/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飛利浦公司間之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前於106年7月

28日就智慧財產法院之二審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最高法院將智慧財產法院二

審判決對本公司不利部分予以廢棄並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更為審理。最高法院公告之判決

主文如下:「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再給付及駁回上訴人之上訴,暨各該訴訟費用部分廢

棄,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本公司上訴成功。

6.處理過程:最高法院廢棄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即命本公司再給付飛利浦公司新台幣10

億3950萬元暨自104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及駁回本公司之上訴

),並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更為審理。本公司深信過去所銷售之光碟產品並未侵害飛利浦

公司之專利,將於後續智慧財產法院審理程序,全力爭取本案最終勝訴判決。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所涉之光碟產品早已非本公司之主要業務項

目,故對本公司現有產品業務並無影響。因最高法院判決廢棄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

本公司將可向法院聲請取回供擔保的碩禾公司股票及股息。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專業律師處理後續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