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資產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日 期:2024年08月29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資產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3號1樓
2.事實發生日:113/8/29~113/8/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8坪
每單位價格:1,250元/坪/月(租期112/7/1-115/6/30)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36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提前退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
(5)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賃期間:112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提前終止日113年8月31日
(2)交付與付款條件:不適用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依房屋租賃契約書有關提前終止之約定辦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房屋租賃契約書有關提前終止之約定辦理
(3)決策單位:總經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