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人壽向台新銀行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1月11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人壽向台新銀行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號4樓及地下三樓停車位1位

2.事實發生日:113/11/11~113/11/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64.95坪(含公設)及地下停車位

114/01/01至115/12/31租金:2,200元(含稅)/坪/月

116/01/01至116/12/31租金:2,266元(含稅)/坪/月

114/01/01至116/12/31停車位租金:10,000元(含稅)

總租金共21,553,884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 21,168,47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供辦公場所使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對手台新銀行取得該標的資產日期為111年11月24日

取得價格:272,239,312元

明台產物與台新人壽:非利害關係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113/12/01~116/12/31

付款條件:月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113/12/01~113/12/31止為免租金裝潢期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供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11/11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11/11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