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中保科 (9917)
主 旨: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張惠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淡水訓練中心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5段15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3年3月22日
起至113年4月1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是否列入議案之標準: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以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有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企劃室詹小姐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6樓電話:02-25575155分機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