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中保科 (9917)

主 旨: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張惠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淡水訓練中心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5段15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3年3月22日

起至113年4月1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是否列入議案之標準: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以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有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企劃室詹小姐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6樓電話:02-25575155分機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