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紀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10月07日

公司名稱:世紀 (5314)

主 旨:世紀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相關事宜

發言人:朱麗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07

2.減資基準日:111/10/0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已於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11年10月04日

證櫃監字第1110010564號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茲依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

價證券業務規則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

特擬定本計畫書。

二、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

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

600,000,000元。

(二)為彌補虧損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453,000,000元,銷

除已發行股份45,300,000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4,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7,000,00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票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755股,

減資比率75.5%(即每仟股換發新股245股);嗣後如因其他因素

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造成減資比例變動時,授權

董事長調整之。

減資後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停止過戶日前5

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

併湊成整股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面額折付現

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承購之。

四、換發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11月23日。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11月26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交易期間:自111年11月24日至

111年12月1日止。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1年11月27日起至

111年12月1日止。

(五)減資換發基準日:111年12月1日。

(六)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111年12月2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

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

相同。

五、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

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

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茲因最後過戶日(111年11月26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1年11月25日下午4時

30分前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

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

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

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

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

後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

書、(673/671)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

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

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換發

手續。

4.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

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86-5859。

六、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

,若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有需公告更正,本公司將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12/01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1/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2/01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1/12/02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4,7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1年5月31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11年10月04日

證櫃監字第1110010564號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其他因素而

需修改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修正換發股票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