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險全攻略】新版住宅火險保障知多少?這篇必看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2019年總火災件數共22,866件,造成的財物損失(房屋+財物)約14億元,其中住宅(集合與獨立)火災發生次數就高達6,164次,換句話說1天平均就有近17件的住宅火災事故發生,可見住家火災的風險並不小且其帶來的財物損失、請求的賠償金額更有可能讓人一夕之間傾家蕩產。
既然火災如此可怕、破壞性如此強大,除了事先做好預防措施之外,投保「住宅火險」也能讓屋主在事後獲得實質上的補償,有助於降低自己的財物損失與被求償的風險,但保發中心資料卻顯示全台灣還是有近65%的住家並沒有投保「住宅火險」。相較於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動輒在80%以上的情況,民眾對於同樣是屬於自身財產的房子,在保險上顯得相對漠視,對「住宅火險」的認識也遠低於汽車保險,但明明房屋的價值遠比汽車來得高,更該買足「住宅火險」的保障才是。
事實上,政府為提升大家對「住宅火險」的投保意願,特地在2020年年初公布『新版住宅火險』,在不調漲保費的前提下,提高保額、擴大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並新增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金等保險保障,如此一來在保費不變下,保額增加使得民眾的保障也隨之提高,所以不管有沒有扛房貸,只要是有房一族都該跟著小編一起來好好認識一下新版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包括了以下這5大項承保項目:
首先先來認識「住宅火災保險」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下一篇再為大家介紹「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玻璃保險」與「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
一、承保範圍
不只火災事故,還包含了閃電雷擊、爆炸、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導致的煙燻、竊盜等,沒錯!連家裡遭小偷侵入偷走東西也可申請住宅火災保險理賠。
二、保障對象
1.建築物本體,獨棟式的房屋或整棟建築物中的一層(間)。
2.建築物內的動產,也就是房屋內可移動(放在庭院的不算)且是生活必需品的物品,像是衣櫃、沙發、電視、冰箱等等,不過無法客觀認定其價值的動產如古董藝術品、珠寶、玉石等都不列入保障對象中。
三、保額
考量到物價上漲,建築物造價成本也跟著增加,連帶住宅火險保額計算基礎的重置成本也平均提高了18%,而保額自然跟著增加,民眾可獲得的保障更高。
1.建築物—住宅火險中的建築物保額並不等於房價,而是依照建築物〝重置成本〞來計算,如下之造價表所列(詳細介紹請參考產險公會),舉例座落在台北市總樓層為5樓公寓中的3樓、25坪的房子,因重置成本是以總樓層數為主,所以73,100元X25坪=182.8萬元,住宅火險的建築物保額為182.8萬元。
2.建築物內的動產—投保時即會自動涵蓋進來,其保額為建築物保額的30%,最高保額上限80萬元。
四、理賠給付項目
因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內的事故所導致房屋建築物本體、屋內動產有毀損情況,可申請的理賠給付項目如下:
1.建築物本體—依修復或重建所需要的費用來計算理賠金額,不會扣除折舊,但是理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投保住宅火險時所約定的保額。
2.建築物內動產—申請的理賠金額同樣不得超過投保住宅火險時所約定的保額。
3.臨時住宿費—因房屋損壞情況已不適合再居住,在房屋重建或修復期間必須暫住其他地方時,可申請此項理賠項目,每天最高5,000元,總理賠金額上限為20萬元;有了這筆理賠金,至少暫時能讓自己與家人有個安身之處,不用餐風露宿。
4.清除費用—災後清理家中殘留物時而衍生的必要費用。
5.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新增保障)—因住家火災事故導致金融、信用卡或證件毀損而必須重新申請製作時所需要支出的費用,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但總理賠金額以5,000元為上限。
6.租屋仲介費(新增保障)—在房屋或重建期間,請合法登記的房屋仲介公司代為尋找租賃房屋時所必須支付的仲介費,也是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總理賠金額上限為5,000元。
7.搬遷費用(新增保障)—房屋修復或重建期間必須搬離住處而請合法登記的搬家公司搬運時所需要支付的搬家費,一樣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總理賠金額上限為10萬元。
8.生活不便補助金(新增保障)—因火災事故導致房屋無法居住而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可申請每日3,000元的補助金,每一事故最多可申請30天。
9.竊盜(保額提高)—家中遭小偷也可申請理賠,每一事故以15萬元為限,在保險期間內累計理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30萬元。
五、理賠文件
1.理賠申請書;2.損失清單
3.申請清除費用、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臨時住宿費、租屋仲介費或搬遷費用,需要另外附上費用支出的相關單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一、強制性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是政府在921地震後推行的政策性保險,較特別的地方就是具有「強制性」,也就是說不管你投保的意願如何,總之投保了住宅火災保險的同時,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就會自動地一起保進來。
二、承保範圍
除地震之外,因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海嘯、洪水等事故也在承保範圍內。
三、保障對象
只有「建築物本體(房屋)」,不含房屋內的動產與裝潢。
四、保額
同樣是依建築物「重置成本」計算,但保額最高只到150萬元,無法再往上加,除非重置成本低於150萬元,則需以重置成本之金額作為保額。
五、理賠給付項目
1.建築物本體—房屋必須要全倒或半倒以上,且不能再居住時才有理賠。
2.臨時住宿費—因地震導致房屋無法居住時,保險公司會依保單條款約定額外給付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每一住宅建築物),但要注意此項不能跟住宅火險的臨時住宿費重複申請。
六、理賠文件
1.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申請書;2.建築物權狀影印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3.賠款接受書
4.若是因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而申請理賠,則需要另外提供拆除通知或拆除命令的影印本。
(以上承保範圍、保額、理賠給付項目、理賠文件仍需以保單條款為準)
看完了上述「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2大項承保項目之後,是不是覺得的確該投保住火險,給自己的愛家周全的保障呢?別著急!緊接著要來了解其他3大項承保項目—住宅第三人責任保險、住宅玻璃保險、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同時小編也會在下一篇文章中告訴大家可以如何快速、方便地買到保費有優惠折扣的住火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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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新安東京海上產險-E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