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苗縣助花蓮振興觀光 補助7/1起實施

【時報-台北電】0403花蓮大地震重創地方經濟與觀光產業,苗栗縣政府28日縣務會議時,縣長鍾東錦宣布推動「獎勵苗栗縣民遊花蓮補助可行方案」,以500萬元補助社區、農漁會等單位,前往花蓮考察或旅遊,協助花蓮觀光產業復甦,預定7月1日起實施,將成為繼台中市與雲林縣後,第3個獎勵赴花蓮旅遊消費的縣市。

鍾東錦表示,有不少苗栗鄉親遷居花蓮,花蓮當地寺廟也與公館五穀宮、通霄白沙屯拱天宮香火相連,兩縣市情誼甚篤,地震重創花蓮地區的經濟和觀光產業,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請託幫忙,因此除捐款賑災,鼓勵鄉親到花蓮旅遊消費,也有莫大助益。

鍾東錦說,他已先請財政和主計單位籌措500萬元經費,也指示文化觀光局、社會處及民政處等局處,研擬「獎勵苗栗縣民遊花蓮補助可行方案」,原則上預定每人每晚補助500元,上限為2晚1000元,直到經費用完為止。

他希望透過獎勵方案,鼓勵各農漁會、寺廟相關單位,舉辦經建考察或自強活動時,踴躍前往花蓮,協助花蓮振興觀光產業,早日度過難關,業務單位正緊鑼密鼓研擬可行方案,訂定細部辦法,預定7月1日起實施。

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台中市表態要以補助方式號召千團遊花蓮,雲林也預計編列300萬元補助款,鼓勵民眾到花蓮旅遊,苗栗縣政府則籌措500萬元經費,以3天2夜的行程換算,可望為花蓮地區增加5000人次以上的人潮,帶動觀光旅遊產業發展。(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李京昇/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