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蘇拉逼近 臺東縣府劃定限制管制區違者重罰

中度颱風蘇拉來勢洶洶,暴風圈持續朝臺灣東南方外海接近,縣府自28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24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臺東縣災害應變中心今(29)日上午8時成立2級開設,縣長饒慶鈴呼籲民眾提高警覺,提前做好防颱措施。

 

中颱蘇拉逼近,中央氣象局昨(28)晚11時30分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最快今(29)日下半天發布陸上警報,預估警戒區包括南部、恆春半島、東南部,澎湖等,饒慶鈴縣長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的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縣府強調,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2年8月28日24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

 

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