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血淚史】學生合租透天 租一年卻整修兩個月
【文/連珠君】在學校附近,幾個同學合租一棟透天住宅是很常見的事情,但在高雄,有9位同學合租一棟透天,簽完合約、繳完1年租金後,突然要整修房子,房東卻完全沒有先告知,整整有2個月都不能入住,搞得9位同學人仰馬翻,到底要不要等,還是要另尋覓房屋?
房東未告知 突然要整修
台灣大學生不少人都是離鄉背井在外念書,而大專院校大多只提供大一學生住宿1年,之後便需要自行在外租屋,幾個同學揪一揪一同租屋的情形相當多,不僅有伴,還能有客廳、廚房等公共空間,也比1個人單獨租套房便宜,但合租房屋也經常發生租屋糾紛。
在高雄有9個一起合租透天的同學,在房屋簽約之前,房東都沒有告知之後房子需要整修,等到大勢底定,1整年的租金都拿到手了,房東才說房屋要整修一個月,雖然房東自知理虧,不收那個月的租金,但到了第2個月,房屋卻仍然沒有整修好。
更誇張的是,第2個月只有一位同學能先住進去,其他8間房間都還無法入住,房東卻以租賃契約簽屬的範圍是整棟透天厝,只要有人入住,就要求支付全額租金,相當不合理。
透天加蓋當學生宿舍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指出,不少透天出租的房子都是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原本只有2、3層樓的透天,往上加蓋到4~5層樓的案例屢見不鮮,如這次案例,1棟透天的房間數竟然高達9間,違章建築的機率相當高,尤其是1995年以後的違建,有隨報隨拆的危險,若要拆除,同學也只能終止合約,造成很大的困擾。
而學生租屋有個很大的特點,是多數房東都要求一次給付一整年的房租,當然對房東來說,收益相當好,但對學生來說,想要終止租約的時候會很麻煩。以這個案例來說,還沒居住,可以主張無法合於居住,要求終止解除合約,但通常也只能解除,沒有任何賠償。
保權益 個別與房東簽約
另外,租約怎麼簽,影響也很大,是用1個人的名字簽約,還是9個人的名字都在合約上,若是1個人代表簽約,會發生轉租問題,代表人還需要跟房東簽轉租契約,若是9個人的名字都在租賃契約上,就會有共同啟租、共同退租的問題,並非單一同學想要終止租約就能終止。
曹筱筠建議,即使是數位同學合租房屋,建議還是個別跟簽屬租賃契約,萬一想要終止契約,也不會發生要全部的人同意才能夠終止的問題,簽署的合約中,要主動問房東有沒有漏水、違建、輻射鋼筋屋、海砂屋、凶宅等情形,可以上網下載屋況確認書,並請房東簽名,房東若因此不願意租給你,那也不建議承租,代表房東不願意面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