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戶所協助「新新住民」歸化國籍

來自越南的新住民梅女士來到旗山戶所要辦理歸化國籍事宜,承辦人疑惑表示,妳不是有身分證了,為什麼還要辦理歸化?梅女士急忙說,不是我,是我先生要辦的啦!原來梅女士九十一年與國人結婚,九十八年以國人之配偶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一○四年因故離異後,一○七年與越南國籍男子黎先生結婚並育有一女,現黎先生已符合國籍法相關規定,申請以國人之配偶身分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見圖)

經旗山戶所承辦人陳櫻容戶籍員協助下很快完成申請歸化準備資料,梅女士感謝戶所同仁的協助,並驚訝的表示,「現在辦理歸化已簡化許多了」。

旗山戶所主任謝鶴琳指出,國籍法經修正後已取消「準歸化」程序,外籍配偶申請歸化也無須提出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文件等,另國籍法也適用像黎先生這種「新新住民」歸化我國籍者之再婚配偶,也得花費一樣的時間與條件取得我國國籍。謝主任也呼籲新住民朋友若無暇上課取得時數,可善用內政部提供的歸化題庫,熟讀後就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測試,成績合格後同樣具備申請歸化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