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轟合併賤賣20%「台灣大也提反對」 亞太電信:淨值是合理價格
亞太電信(3682)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亞太電信和遠傳電信(4904)合併案,近百名小股東踴躍出席並提出折價出售的議題。董事長陳鵬表示,電信產業多年來過度飽和,淨值是合併的合理價格;若價格開太高,收購方董事會或許就不會通過此合併案。
針對遠傳併購亞太電信案,多數小股東在現場發言表達不能接受「合併換股比例及價格」,換股價格低於淨值、折價近20%左右,相關權益恐怕受損,盼公司能正視問題並協商員工安置計畫,保障約2,000名員工的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亞太電信的第4大股東台灣大哥大(3045)也派出代表提出意見,依照《企業併購法》,台灣大哥大不同意亞太電信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案,並放棄對相關合併案表決權,如果依法經過股東會通過此合併案,將提異議,要求亞太電信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本股東持有之股權。
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說明,電信產業多年來產生過度飽和,門號用戶近3,000萬戶,但小業者經營困難,要達到相當程度的覆蓋率就要有很大的資本支出,每次競標頻譜,都不能比「電信三雄」少太多,導致財務狀況受到影響,持續虧損,降價或補貼也只能爭取到有限的用戶數。
陳鵬認為,去年台灣大哥大宣布合併台灣之星,是電信產業走向整併的起點,改變了市場競爭態勢,同時要思考未來性;就過去合併案例而言,都會期盼兩家公司合併後有「1加1大於2」的價值,才有溢價的情況,但不能把溢價當作標準,因為公司合併有不同算法。
對於股東提出換股比例的意見,陳鵬指出,要先了解何謂「合理價格」,不同案例有不同狀況,尤其是虧損公司的合理價格是什麼,在綜合考量下,也有些減項,包括多出的核心網路、無法沿用的電信設備、多餘的基地台及門市等。
陳鵬表示,亞太電信從股東的長期權益思考,如果價格太高,收購方的董事會也許就難以通過,因此,淨值是電信公司合併案中相對合理的價格。合併後,電信業從5家變成3家,市場競爭也會從「殺價」走向「多元方案」,屆時股東持有亞太電信的股票,也會在合併前後將有了新的價值,長期上而言,對股東權益仍非常有利。
面對電信產業多元化發展,陳鵬也承諾,電信人才需求大,會努力替同仁爭取權益,股東臨時會後將儘速研擬員工安置方案。
遠傳電信2月25日宣布,將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合併後,遠傳為存續公司,亞太電信為消滅公司。遠傳預計發行3.57億新股,換股比例為每1股亞太電換遠傳0.0934406股,交易金額約新台幣247億元。(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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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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