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隆銘綠能現金增資重要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累計金額達標準
日 期:2023年09月07日
公司名稱:隆銘綠能 (3018)
主 旨:隆銘綠能現金增資重要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累計金額達標準
發言人:陳韋凌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3/14~112/9/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2/03/14: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臺幣100,000仟元現金增資額度內於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12/09/05: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臺幣100,000仟元現金增資額度內於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配合本公司資金規劃及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時程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相關交易經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內部作業程序全權處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30,000,000股
金額:新臺幣78,341,715元
持股比: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備註:112/03/14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臺幣100,000,000元現金增資額度內,
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已收足預計112年9月底前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112/09/05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臺幣100,000,000元現金增資額度內尚未撥款)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27.30%。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55.62%。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41,000,111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改善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資本結構及充實八德專案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3月14日
民國112年09月05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3月14日
民國112年09月05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資前即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投資後亦是維持100%持有之關係不變
2.因為本公司在投資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前後皆維持100%持有,
故現金增資價格不影響本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