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揚銷售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預售房地及車位

日 期:2023年06月09日

公司名稱:國揚 (2505)

主 旨:國揚銷售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預售房地及車位

發言人:王正怡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28~30、34~39地號之

建物12戶及72車(本公司投資占比50%)。

2.事實發生日:112/6/9~112/6/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2戶(房屋10,763.88平方公尺,折合3,256.08坪)及

72個汽車位。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460仟元,每車約1,850仟元。

交易總金額:1,631,000仟元(本公司投資占比5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伊雲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307,885仟元之5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 : 81,560仟元之50% (訂金款)

第二期款 : 81,560 仟元之50% (簽約款)

第三期款 : 81,560 仟元之50% (開工款)

第四期款 : 81,560 仟元之50% (工程期款-一樓底版完成)

第五期款 : 81,560 仟元之50% (工程期款-七樓底版完成)

第六期款 : 48,940 仟元之50% (工程期款-上樑)

第七期款 : 32,570 仟元之50% (工程期款-使照取得)

第八期款 :1,060,090仟元之50% (銀行貸款)

第九期款 : 81,600 仟元之50% (交屋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總經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1,607,456,360元

城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1,614,225,3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林睿明估價師

城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黃俞瑄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林睿明估價師 (96)北市估字第000110號

黃俞瑄估價師(110)新北估字第00014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約48,615仟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屬於本業正常銷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