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日 期:2023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台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發言人:葉毓君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0/17

2.公司名稱: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單位發行價格、發行單位總數及發行日期:

(1)發行總金額:384,730,000美元。

(2)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4.87美元

(3)單位發行總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79,000,000單位,表彰395,000,000股普通股。

(4)訂價日期:112年10月17日

(5)預定發行日期:112年10月20日

二、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其股數及每股價格:

(1)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5股

(2)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31.45元(以匯率1美元=32.2930新台幣轉換)

三、發行及交易地點: 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四、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五、資金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次籌資用途將用以償還110年度第一次海外無

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賣回之本金及轉投資海外子公司供其償還銀行借款,預計

可減輕集團財務負擔,且將有助於強化集團財務結構降低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並

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六、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95,000,000股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對原普通股股東股權稀釋比例約為5.23%,不致對原普通股股東

股權造成重大稀釋,且增資效益顯現後,可提升公司競爭力以嘉惠股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