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厚生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日 期:2023年03月15日
公司名稱:厚生 (2107)
主 旨:厚生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發言人:黃慧女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及每股盈餘,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337,326,000元
4.消除股份:33,732,600股
5.減資比率:10%
6.減資後股本:3,035,934,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2/06/09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03,593,4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定減資基準日
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新股
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退還現
金。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計算折
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公司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
(2)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
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
量,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率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減資應稅比率約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