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愛用公司名義買豪宅「未來需許可」 房仲:轉個人持有
富人愛用公司名義買豪宅,政府有意針對私法人購屋採取許可制,據先前官方統計資料顯示,法人購屋佔全體購屋宅數比率約4%,整體佔比並不高,不過房仲指出,實務上有些中大坪數的豪宅社區,登記人不乏公司或境外法人,台北甚至有豪宅社區裡面6成的房子都是法人持有,未來新制上路可能會改變高資產客戶的購屋模式,改為個人名下。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從地政司的外國人購屋狀況來看,英屬維京群島的外資在2015~2019年就取得13萬坪的建物,位居所有外國人之冠,除了一些中小企業主透過公司名義購屋外,高資產族群也會利用公司名義購置不動產,未來若私法人購屋須採許可制,可能會減少高資產族群利用公司名義購屋的意願,但若有實際購屋需求,還是會登記在個人名下。
根據官方統計,2019~2020年自然人購屋宅數51.8萬宅,法人購置約2.3萬宅,法人購置佔比約為4%,不過自然人購屋數量以1~3房為最大宗,比例高達95%,但法人購屋數量1~3房比例為62%,有高達38%是購置4戶以上,加上法人擁有多戶住宅人數比例不低,因此被認定囤房現象較為明顯。
不過政府目前政策朝向未來私法人購屋改採許可制,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必須符合作為長期出租經營、員工宿舍、危老都更重建或其他必要用途等四大用途,未來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於登記完畢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曾敬德指出,私法人購屋管制對於整體房市影響有限,但可能會改變高資產族群的購屋模式,面對主管機關限縮豪宅貸款成數、管制法人購置住宅,有需求的高資產族群可能會多利用個人名義購屋。(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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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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